陕西蓝田一小学女生被4名未满14岁男生侵害,律师和教育专家这样说

近日,新京报等媒体报道,陕西蓝田县一小学女生小花(化名),在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蓝田县公安局出具的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由于4名犯罪嫌疑人均未满14岁,故不追究刑事责任。


新京报报道截图

目前,此事成为网络热点。蓝田县公安局对于此事不予立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小花的家长该如何维护维权?对于发生在校园内的侵害案件,教育专家有什么看法和建议?

今日,楚天都市报记者采访了律师和教育专家,倾听他们的看法。

小学女生被侵害

据新京报等媒体报道,5月27日下午在学校上课时,课堂没有老师看管,小学女学生小花(化名),被4名男生拽到男厕所实施侵害。小花从男厕所出来,被一名男老师看到,男老师问明情况告诉校方。


凤凰周刊微博截图

后来,学校通知了小花父亲,小花父亲立即报警,并将小花带回家。

6月1日,蓝田县公安局给小花父亲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上显示:“2020年5月27日,蓝田县小花被强奸案,我局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均未满十四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不需要追求刑事责任,决定不予立案。”


“我们视频”截图

新京报的报道中还提到,4名涉事的男学生全部已经转学,事发学校负责人已被停职,涉事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被行政警告。

今日上午,楚天都市报记者多次拨打蓝田县教育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记者给蓝田县教育局和公安局官方微博私信,目前未收到回复。

律师观点:警方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北京市新桥(武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蔡青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蔡青律师表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蓝田县公安机关未予立案,是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的规定。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资深刑事律师付成晨也表示,蓝田县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对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确实没有法律依据。

付成晨律师称,《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可以责令未成年家长或者监护人对其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政府也可以介入进行收容教养。另一方面,国家层面也一直在积极收集未成年犯罪的各项数据,并组织专家学者论证刑事责任年龄降低是否可行的问题。因此,付成晨律师表示,说司法机关是在纵容犯罪未免有些偏激。

律师观点:监护人应当赔偿

那么受害人小花和其家长,该如何维权呢?

蔡青律师称,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故本案中,因4名男生未满14周岁对小花进行的强奸行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给小花造成身体和心理损害的,应当由4名男孩的监护人进行民事赔偿。

付成晨律师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的通知》也明确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因被性侵害而造成的人身损害,为进行康复治疗所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因此,如果两方当事人在不能达成赔偿协议的情况下,受害人的监护人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对方主张民事赔偿责任。

律师建议:可以适当降低刑事责任能力年龄

近几年,未满14岁的孩子犯罪率不断上升,却因涉案人员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逃避了惩罚,对于受害者来讲不公平,给社会带来负面。

北京市新桥律师事务所主任梅新和律师认为,必须尽快完善对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正机制。在犯罪预防上,让未成年人遵纪守法,敬畏生命,拥有一颗健康的心灵。同时,应该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严格的收容教育,实施有效的管制与矫正,让他们彻底明白错误,带着敬畏和忏悔之心走出收容教育机构,不再危害社会。法律、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合作,尽最大可能减少孩子走向歧路 。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资深刑事律师付成晨表示,随着网络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一方面是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犯罪率日益攀升,另一方面则是刑法不能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形成有效打击,两者之间的矛盾突出。因此,国家需要建全各项法律制度予以解决,比如适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建立健全收容教养制度、强化网络监管责任等,也可以探索性的提出追究父母监护失职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制度等。

教育专家:学校应加强有关教育

对于此事,学校是否有责任?学校作为专门的教育机构,应该怎么办?

今日,楚天都市报记者采访了华中师范大学教育专家范先佐教授。

范先佐教授表示,从此事来看,事发学校存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责任。

范先佐教授称,现在社会不断发展,经济条件变好,生活条件改善,各种信息发达,有些孩子成熟比较早,因此学校的教育也必须跟上。对于生理发育期的孩子来说,学校需要从生理教育、性教育以及安全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教育提升,不单单教授课本知识。

与此同时,范先佐教授还建议,学校在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上也要跟上时代节奏,比如男女生交往接触该用条文明确的就应该明确,减少不必要事情的发生,让孩子们健康阳光快乐守法成长。

另外,范先佐还表示,家长教育孩子也要跟上时代发展,不能单纯依靠学校,需要与学校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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