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常耘: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加强电商平台管理

网络食品生产销售的便捷性、入行的低门槛和上线的低成本,使其成为“互联网+”实践的领跑者之一。但由于相关法律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监督查处难度大等原因,导致网络食品的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为此,省人大代表常耘建议,网络食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需高度重视、多方联动、多管齐下,方能还网络食品交易一片净土。

常耘表示,目前网络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当前网络食品由于生产过程处于封闭的状态,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督,导致食品质量难以保证;二是由于电子商务虚拟性、隐蔽性与不确定性的弊端,无论是平台方还是执法部门,都无法对商家形成有效监督,导致欺诈售假行为严重、产品标示不规范、维权保障薄弱等;三是处罚较轻,低廉的违法成本也难以对黑心商家形成威慑。

为了保证网络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常耘建议:

加强对电商的管理,强化电商的责任。政府监督各大电商平台切实承担起平台应有的责任,作为提供售卖平台的一方,平台方有责任与义务对自己旗下的卖家店铺进行统一的约束与管理,相较于政府的干涉,平台方的监督会更便捷,也更有效。平台方在售卖食品这一方面有必要设立严格的准入门槛,严格实名登记制度,建立单独的卖家信用与评级制度。同时要为消费者开通足够的投诉渠道,做到投诉必落实、投诉必反馈。对于故意出售变质、劣质食品的卖家,应加大处罚力度,甚至吊销其在平台经营的资格。各家电商平台合作,建立黑名单库,联合封杀。

强化监督,认真贯彻执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真正落实《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可采取抽查监督、对具体商铺监督和对各大电商平台监督相结合,对查出问题的商家和电商平台严格按照《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执行处罚;管理部门定期对各平台的食品问题投诉率与处理率进行公示,提供给消费者权威的信息源,方便消费者在进行网络食品购物时做出放心的选择。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提高自身维权意识。政府管理部门可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加大《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宣传力度,教育消费者提高监督和维权意识。遇到网络食品安全问题时,善于运用各类投诉渠道,向卖家、平台方、政府部门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与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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